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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必看!重庆非主城户口怎么去主城初中?

发布于:2021-02-23

“三对口”、“划片入学”等,实施新的升学政策以来,孩子的升学必须符合各种规章制度。除了匹配户口、房产、住所,还必须受到划片范围等各种因素的限制。

很多在重庆工作的父母都很担心孩子的升学。老师总结了一下,发现大部分家长都关心以下问题:

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怎么办?

非重庆主城户口如何在主城上学

事实上,重庆市仍有相当多的学校可以接收流动人口子女,但不同地区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方式不同。

我今天会帮你解决主城各区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政策及招收流动人口子女的学校名单的问题。

第一部分

江北区

指定学校

小学(18所)︰

兴智小学、滨江小学、徐悲鸿小学、洪恩实验学校(小学)、庙儿寺小学、冯刚小学、裕华小学、村潭实验学校(小学)、胜利村小学、观音桥小学(武利平校区)、再英实验学校(小学)、东风实验学校(小学)、郭家坨小学、望江小学、石马村小学、

初中(11所)

203中学(初中)、蜀都中学(初中)、洪恩实验学校(初中)、成山中学、寸滩实验学校(初中)、再英实验学校(初中)、东风实验学校(初中)、望江中学(初中)、两江实验学校(初中)、五宝实验学校(初中)、傅生实验学校(初中)

入学办法

为了尽量满足江北区外户籍的需要,2020年,区教委在学位免费的同时指定学校招收符合以下条件(必要条件)的江北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额满为止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在江北区以外。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亲(或母亲)是离开江北区户籍所在地的法律从业人员或农民工。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亲(或母亲)迁居江北区,实际上是在江北区暂住。

区外流动人口子女申请入学登记时,需向注册学校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将审核:

1、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2、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城市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城市户籍)等相关材料。父母合法工作证明包括在江北区合法工作的:名父母的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和个体户社区证明。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转学生需要经过全国学籍系统统一平台核验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在学位富余的情况下,按照相关原则,经考试合格的学生由指定学校录取,不组织入学考试,享有与江北区注册学生同等的教育权利。

优先录取

区外流动人口子女属于下列情形的,指定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入学需求

:

1、重庆市农村户籍。

2、(或母)在招生范围购房2年以上并实际居住。

3、父(或母)在招生范围租房3年以上并实际居住。

4、能够提供父((或母)在江北区从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养老保险、纳税证明、个体经营社区证明且年限长者。

5、其他能够证明父(或母)在江北区社会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合法材料(表彰证书、行业或单位优秀员工、诚实守信经营户等)。

Part 2

南岸区

指定学校

小学(9所)︰

窍角沱小学、金竹小学、新市场小学、大兴场小学、中窑小学、海棠溪小学、广阳小学、鸡冠石学校、东港学校

初中(4所)∶

迎龙中学、鸡冠石学校、东港学校、84中

入学办法

凡申请就读南岸区小学一年级和七年级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坚持“两为主”“两纳入”政策,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南岸区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政策,南岸区曾通知区内各校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积分条件,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努力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申请就读南岸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随迁子女,须符合其法定监护人有在南岸有合法稳定住房(含租住)的入学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书前南岸”微信公众号进行新生信息填报。

准备材料

申请就学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购房证件或在我区居住的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租赁房屋产权证(公房为房屋使用证);

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定的合法工作证明(含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摊位或门面租赁合同等)和相关社会保险缴纳费记录;

法定监护人(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未列入社会保险范围的)提供由现居住地所属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业证明;

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转学生需提供学籍证明。

量化标准

学校根据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稳定住所和稳定职业(简称“两稳定”)量化积分按照累计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办法按照《南岸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积分安置暂行办法》(南教办〔2015〕 39号)文件执行)。

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要求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居住地附近的定点学校申请就学,相应学校按照《南岸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积分安置实施办法》,根据适龄儿童居住地位置、量化积分、招生学校学位数等情况计算积分,公示并录取。

Part 3

北碚区

指定学校

1、天生桥小学、实验小学、梨园小学、中山路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新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所在区域小学对口就读;

2、朝阳街道、天生街道辖区内其他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梨园小学、实验小学安排就读;

3、梅花山小学、华光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新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所在区域小学对口就读;

4、北温泉街道辖区内其他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梅花山小学、华光小学安排就读;

5、其他街镇小学招生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所在街镇教管中心根其实际居住地和辖区内学校规模情茨个筹安排在辖区内小学就读;

6、朝阳街道、天生街道和北温泉街道辖区内新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中学在重庆市朝阳中学北校就读;

7、水土、复兴片新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江北中学就读;

8、其他街镇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对口就读辖区内中学。

入学办法

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3、法定监护人在北碚区的购房证件或在我区居住的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产权证(公房为房屋使用证);

4、法定监护人与北碚区用人单位签定的合法务工证明(含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摊位或门面租赁合同等)

5、法定监护人在北碚区一个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6、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优先录取

已购房>社保年限>在区内工作年限>居住年限

1、优先安排已在北碚区购房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

2、未在我区购房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优先根据流动人口在北碚区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3、再依据流动人口在北碚区连续工作年限居住年限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

Part 4

渝中区

指定学校

小学(15所)︰

东升楼小学、临江路小学、人民路小学、鹅岭小学、解放小学、肖家沟小学、东水门小学、新华小学、金马小学、枇杷山小学、解放西路小学、枣子岚垭小学、曾家岩小学、石油路小学、红岩小学。

初中(4所)∶

25中学、杏林中学、50中学、大坪中学。

入学办法

需要向登记学校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父母至少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儿童的身份证明材料:提供申请就学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父母至少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本人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渝中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住房证明之一):父母至少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购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贷款抵押的提供复印件1份);父母至少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合法稳定工作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之一):父母至少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定的就业劳动合同和相关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投资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摊位或门面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优先录取

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房屋居住证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2、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之日起一直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在招生学区常住的;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招生学区,但不属于上述两类的,实际长期居住(租住)在渝中区,父母至少一方或者法定监护人与渝中区用人单位签定有劳动用工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以及父母至少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投资经营且依法纳税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

4、实际长期居住(租住)在我区,父母至少一方或者法定监护人在我区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未列入社会保险范围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

不完全符合“三对口”条件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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