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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谢绝”300万元感谢费:项目预计投资3.74亿元 钱少送

发布于:2020-11-16

邹明勇接受了余某等人的请求,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余某等人承包工程。项目预计投资3.74亿元,综合收益率45%。签订投资合同后,余某等人提出以现金形式给邹明勇300万元。讽刺的是,邹明勇认为送的少,拒绝了于的“感谢费”。

“他利用职权牟利,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策划、项目施工招标、项目付款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获得5000万元以上的财产;他还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了9500多万元的损失。他就是前资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前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邹明勇。”

视频节目299 《伸手必被捉》截图

11月13日,四川省纪委监察局“清洁四川”网发布第299期视频节目《伸手必被捉》,曝光资阳落马官员邹明勇。

9月4日,四川省检察院发布消息:资阳市前副秘书长(正处级)邹明勇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经资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资阳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对邹明勇作出逮捕决定。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权力观扭曲:为成就事业“婉拒”组织调岗

邹明勇,1968年2月出生,四川简阳人。根据节目,他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虽然生活艰难,但父母还是尽力为邹明勇创造学习条件。

1988年,邹明勇考上西南财经大学,如愿跳出了“农场大门”。大学毕业后在内江市政府法制局工作,直接从校门踏入办公室大门。2000年,邹明勇回到家乡资阳,在那里担任资阳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第一科长。

而邹明勇这个看似事业有成的人,当时已经很不满意了。他在自述中说:“工作四年,我们的秘书都长大了,我还是秘书科的科长。所以那段时间也是我脑子里最低谷最消极的(时期)。”

节目指出,邹明勇渴望“本分”、“权力”,热切期待“更上一层楼”。2006年,38岁的邹明勇担任安岳县常委、常务副县长。从那以后,他的权力概念发生了变化和扭曲。

在担任副县长期间,邹明勇有机会调到省财政厅。然而,他“谢绝”了该组织的好意。在告白中,他写下了当时的真实想法:“成就一番事业的捷径是在基层,权力与‘官’同在,成就就是‘官’。对权力的向往让我放弃。”

“这种权力观让邹明勇很快走上了一条违纪违法的道路。”节目结束。

虚荣心膨胀:婉拒300万元“感谢费”只因嫌少

根据节目内容,邹明勇担任资阳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的时候,资阳某公司的股东之一余某偶然认识了他。

于觉得邹明勇是个“潜力股”。他坦言:“酒桌上认识之后,大家性格都差不多,所以做了将近十年的普通朋友。”

2010年9月,邹明勇升任安岳县副书记、县长。于等待多年的机会来了。2011年上半年,他联系邹明勇,请求帮助协调安岳的一个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建设。邹明勇立刻同意了。

据资阳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邹明勇在接受俞等人的要求后,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俞等人承接该项目。项目预计投资3.74亿元,综合收益率45%。签订投资合同后,余某等人提出给予

2012年上半年,邹明勇再次接受余某等人的请求,帮助余某等人承包另一个建设项目,预计投资约2亿元。这一次,余某吸取了“300万被拒”的教训。他明白,要想继续靠邹明勇的力量发财,谈感情是不行的。2018年8月,在项目投资资金及回报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余某提出向邹明勇行贿1000万元。邹明勇同意后,把这1000万投入到余某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

在此期间,邹明勇的职业生涯也是“一帆风顺”:2014年11月,担任资阳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2015年3月,担任资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至2019年11月。

值得一提的是,邹明勇和他的商人朋友在赌桌上也有黑幕活动,除了建设项目的利益转移。

据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中央纪委国家纪委网站”2020年8月披露,2007年至2019年,邹明勇担任资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多次与四川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东周某某共事。四川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某某,四川某实业公司董事于某某,安岳县某投资公司股东肖某某等民营企业家打牌。赢钱后,大部分都叫周某某代为保管。

梦想“光宗耀祖”: 舅兄、侄子沦为“桥头堡”

按照程序,在邹明勇所谓的权力格局中,除了商人朋友,还有他自己的家人,——,我弟弟姜某,我侄子邹某某。

2011年,邹谋军购买了陆某公司建的店铺,首付50万后,无力支付480多万。他智穷才尽的时候,陆某叫他。邹某某说:“他(陆某某)的条件会帮他协调一些事情,然后我们给你抵充房款。”

2012年至2014年,邹明勇利用担任安岳县县长的职务,为陆公司的建设项目提供签订补充合同、支付土地拍卖债券、拨付资金等协助。2014年8月,经邹明勇同意,公司对邹谋军的店铺免征进价税,共计487万余元。

2012年9月,邹明勇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一家公司承包了一个建筑项目。随后,邹明勇立即与公司负责人打招呼,要求姜承担该工程监理项目。据资阳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6月,姜借用一家监理公司的资质成功中标,但中标后并未实际实施该项目。2016年至2018年,公司项目负责人谭以监理费的名义向姜提供现金56.8万元。

2017年3月,一套面积约268平方米的房子以320多万元的价格售出,登记在姜名下。据了解,该房屋实际购买人邹明勇是以姜的名义登记的,这只是他逃避组织调查的一种手段。

资阳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在2020年8月公布的“双开”通知中指出,邹明勇丧失理想信念,纪律法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接受管理。为客户安排宴会和旅行;不如实反映个人情况,组织信访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的;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赌博、集资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可以解决但不能解决;安排发布虚假容积率公告,造成不良影响的;道德败坏,追求低级趣味;他利用职务之便,在房地产开发规划、容积率调整、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投标、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标签: 资阳市 万元 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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