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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以前归湖北管国内(澧县以前属于湖北吗)

发布于:2021-08-10


湖北省,简称“鄂”,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武汉。地处中国中部地区,东邻安徽,西连重庆,西北与陕西接壤,南接江西、湖南,北与河南毗邻,东西长约740千米,南北宽约470千米,总面积18.59万平方千米,占中国总面积的1.94%。最东端是黄梅县,最西端是利川市,最南端是来凤县,最北端是郧西县。

湖北省地势大致为东、西、北三面环山,中间低平,略呈向南敞开的不完整盆地。在全省总面积中,山地占56%,丘陵占24%,平原湖区占20%,属长江水系。湖北省地处亚热带,全省除高山地区属高山气候外,大部分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

截止2021年,湖北省共辖13个地级行政区,包括12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分别是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4个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包括3个县级市、1个林区,分别是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

建制沿革史

夏王朝时期,夏文化的影响已经到达江汉地区。

商朝建立后,湖北即纳入商的版图。

西周时期,湖北境内已出现诸多小国,春秋战国时期,南方诸国逐渐统一于楚。

秦始皇统一中国(前221年)后,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湖北大部属南郡,西北、北、西南各一部分属汉中郡、南阳郡、长沙郡、黔中郡和九江郡,并置若干县。

西汉(前206—25年)时期,湖北大部属荆州刺史部。

东汉(25—220年)时期,沿置南郡、南阳郡、江夏郡以及汉中郡、庐江郡等。

三国(220—280年)时期,魏、蜀、吴争夺荆州,后魏、吴分置江夏郡、武昌郡、南郡、宜都郡、建平郡、武陵郡、长沙郡、襄阳郡、南阳郡、南乡郡、义阳郡、魏兴郡、新城郡、上庸郡等。

两晋(265—420年)时期,湖北大部仍属荆州之江夏、襄阳、南郡、建平、宜都、义阳、南乡、南阳、上庸、新城以及南平、长沙、天门、武陵、魏兴等郡,开始侨置州、郡、县。

南北朝(420—589年)时期,湖北主要属南朝范围,仍设州、郡、县,侨置州、郡、县增多,变更频繁,建制紊乱。

隋朝(581—618年)统一全国后,先撤销侨置州、郡、县,隋大业三年(607年)又行恢复。今湖北除西北部分和东部一隅外,绝大部分属荆州,统领南郡、夷陵郡、竟陵郡、沔阳郡、清江郡、襄阳郡、舂陵郡、汉江郡、安陆郡、永安郡、江夏郡等。开皇九年(589年),江夏郡曾一度改称鄂州,治江夏,后来鄂州又成为治所。今湖北简称鄂即源于此。

唐代(618—907年)初,全国分为十道,后增至十五道。湖北西部为山南东道,东部为淮南道,东南部为江南西道,西南部为黔中道。改江夏治鄂州,并改京山、富水置郢州,另有襄州、随州、均州、房州、峡州、复州、全州和蕲州、安州、黄州以及沔州等十五州。后设山南东道节度使、荆南节度使、武昌节度使,分领各州。

五代十国时期(907—960年),湖北境内的襄、均、房、随、郢、复、安七州一直属于五代,黄、蕲、鄂三州初属吴,后属南唐;黄、蕲二州复又归后周。江陵地区的南平国(924—963年)建都江陵,据荆、归、峡三州;施州属蜀。

宋代(960—1279年),在湖北中部设荆湖北路(湖北之名始此),有鄂、复、峡、归诸州和江陵府、德安府以及荆门军、汉阳军等(辖县33个),占湖北大部分地区;北部设京西南路,有随、金、房、均、郢诸州和襄阳府以及光化军等(辖县19个);东部约以长江为界,北部属淮南西路,有蕲、黄二州(辖县5个),南部属江西南路,为兴国军(辖县3个);西部的施州属夔州路;鄂西南为羁縻州。

元代(1279—1368年),在全国设3个中书省、11个行中书省。今湖北境内,长江以南属湖广行省(治江夏,今武汉市武昌),有武昌路、兴国路、汉阳府与归州;长江以北属河南行省,有襄阳路、黄州路、蕲州路、中兴路、峡州路和安陆府、沔阳府及荆门州;西北部一隅属陕西行省,西部夔州路、羁縻州属四川行省。 [2]

明代(1368—1644年)初,湖北属湖广行省。后全国分为十三个布政使司。今湖北全境基本属于湖广布政使司(治江夏,今武汉市武昌区),有武昌府、汉阳府、黄州府、承天府、德安府、荆州府、襄阳府、郧阳府。

清代(1644—1911年)初仍沿用明制。至康熙三年(1664年)湖广分治,大体以洞庭湖为界,南为湖南布政使司;北为湖北布政使司,定为湖北省,省会武昌。是为湖北省建省之始,省名从此确立并沿用至今。湖北领武昌、汉阳、黄州、安陆、德安、荆州、襄阳、郧阳等8府,湖北省行政区域之概貌已经基本形成。至清末,湖北省共领10府,共60县、6散州、1散厅。

民国年间,湖北省总体区划变化不大。民国元年(1912年),废除府、州、厅建制,重新划分,省下设道、县两级政区;民国十六年(1927年),废除道一级建制,实行省、县两级行政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于省、县之间增设行政督查区;

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湖北省共设1市(武昌市,汉口市为国民政府直辖)、8行政督察区、69县。另汉口有时为省辖市,有时为特别市。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成立。

1949~1953年行政区划沿革说明

1949年5月2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成立,驻武汉市的武昌。

1949年中原直辖的大冶特区办事处9月划归湖北省,10月 撤销,设县级石黄特区

1950年:1.石黄特区改设地级黄石市;2.撤新堤市军事管 制委员会;3.大冶专区由大冶县迁驻鄂城县;4.两郧专区 更名郧阳专区

1951年:1.设地级襄樊市;2.撤沔阳专区,沔阳、监利、石首3县划归荆州专区,汉川、汉阳2县划归孝感专区,嘉鱼、蒲圻2县划归大冶专区;3.设县级武穴镇、县级老 河口市、县级应城矿。

1952年:1.撤郧阳专区,辖县划归襄阳专区;撤大冶专区,武昌等7县划归孝感专区,鄂城等3县划归黄冈专区;低级 襄樊市改设县级襄樊镇;2.设兵堡县,后更名胜利县;3.设新洲、洪湖2县;4.撤老河口市;5.孝感专区随县划 归襄阳专区,黄安县划归黄同专区并更名红安县;6.礼山 县更名大悟县。

1953年襄樊撤镇改设县级市;设荆江县;撤应城矿区和 武穴镇。

其中1950年陕西省的两郧专区划归湖北省。

1951年湖南省岳阳县的春清、永益2乡划归监利县,监 利县的江南乡划归岳阳县。

1952年襄阳县朱李湾等3乡划归河南省唐河县。

1952年建始县铜鼓乡划归四川省巫山县,四川省奉节县 柏杨等3乡划归利川县。

1952年蒲圻县下方城垸划归湖南省临湘县,临湘县新运 洲划归蒲圻县。

1953年松滋县暖水街等归湖南省澧县。

1954~1960年行政区划沿革说明

1954年中央直辖武汉市划归湖北省,武汉市下辖江岸、江界、硚口、汉阳、武昌、惠济、东湖、南湖、福城、水上10区;宜昌市降格县级市,划归宜昌专区。

1955年:1.撤荆江、枝江、胜利、洪山4县;2.撤武汉 市东湖、惠济、福城3区,设洪山、青山、汉桥3区;3.沙市市降格县级市,划归荆州专区。

1956年撤武汉市南湖区。

1957年撤武汉市水上区

1958年撤武汉市洪山、汉桥2区,合设郊区。

1959年宜昌专区改设地级宜都工业区;设武汉市东西 湖区I黄岡专区大冶县划归黄石市。

1960年:1.撤孝感专区,辖县划归武汉市;2.撤大冶、通城、蒲圻、嘉鱼、云梦、均县6县;3.鄂城撤县设县 级市;设县级沙洋市。

其中1955年利川县石家等4个乡划归四川省万县,万县谋 道等3个乡(杨柳村除外)划归利川。

1955年公安县严家嘴乡划归湖南省澧县。

1956年阳新县路坑村划归江西省瑞昌县。

1956年应山县独流树等2个村划归河南省信阳市。

1961~1976年行政区划沿革说明

1961年:1.设孝感专区,驻孝感县,辖孝感等12县;2.撤宜都工业区,设宜昌专区;3.鄂城撤市复设县;撤沙洋市;4.复设嘉鱼、蒲圻、云梦、通城4县。

1962年复设大冶、均县、枝江3县。

1964年撤武汉市郊区,设洪山,汉桥2区。

1965年设咸宁专区,辖咸宁等9县;设郧阳专区,辖郧县等6县。

1967年设县级十堰办事处。

1969年撤十堰办事处设县级市;郧阳专区驻地由郧 县迁驻十堰市。

1970年设县级神农架林区,由省直辖。

1971年省直辖的神农架林区划归宜昌地区。

1972年:1.设黄石市黄石港、胜阳港、石灰窑、黄 思湾、陈家湾、铁山6区;2.神农架林区改由省直辖。

1973年十堰市升格地级市。

1975年孝感地区汉阳县和咸宁地区武昌县划归武汉市。

1976年撤武汉市汉桥区;神农架林区划归郧阳地区。

1977~1999年行政区划沿革说明

1979年:1.襄樊、沙市、宜昌3市升格地级市;2.设鄂 城、荆门、老河口、随州4县级市;3.黄石市设下陆区,撤胜阳港、黄思湾和陈家湾3区;4.撤来凤县改设来凤 土家族自治县;5.咸宁地区鄂城市和鄂城县划归黄岡 地区。

1980年撤鹤峰县改设鹤峰土家族自治县。

1981年设县级恩施市。

1983年:1.撤襄阳地区,辖县划归襄樊市;2.撤恩施 地区,设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3.荆门市升格地级 市;撤县级鄂城市和鄂城县,设地级鄂州市;4.孝感、咸宁2县撤县设县级市,撤均县,设县级丹江口市;5.撤恩施、随县、光化、荆门4县;6.撤来凤、鹤峰2 土家族自治县,复设来凤、鹤峰2县;7.孝感地区黄陂 县和黄岡地区新洲县划归武汉市;8.神农架林区改由 省直辖。

1984年:1.撤五峰、长阳2县改设土家族自治县;2.设 武汉市汉南区,设襄樊市樊东、樊西、襄城、郊区4区,设十堰市茅箭、张湾2区,设鄂州市鄂城、黄州2区。

1986年:1.应城、蒲圻、石首、麻城、利川5县撤县设 县级市;沔阳撤县设县级仙桃市2.宜昌市设西陵、伍家 岗、点军3区;荆门市设东宝、沙洋2区。

1987年:1.洪湖、天门、安陆3县撤县设县级市;广济撤 县设县级武穴市,宜都撤县设县级枝城市;2.鄂州市撤 黄州区,设华容、梁子湖2区。

1987年之后湖北省行政区划变动就比较小了,主要是类似撤县设区等小幅变化调整。

截止2021年,湖北省共辖13个地级行政区,包括12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4个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包括3个县级市、1个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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